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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師性侵男童不只1人受害?同名師自白文瘋傳 桃教育局不排除擴大調查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女導師性侵班上男學生9次。(示意圖/pixabay)

▲桃園一名女導師性侵班上男學生9次。(示意圖/pixabay)

桃園市一名國小女教師2020年在某國小擔任班級導師期間,對班級內一名未滿14歲的男童9度發生性行為,甚至懷孕產子,最終被法院判處17年6個月徒刑。有網友發現,有一同名同姓的女教師曾在2005年發文,自述愛上班上男學生,質疑受害者可能不只1人。目前桃園市教育局已展開調查。

判決書指出,該名女老師擔任國小5、6年級的班導師,2020年2月開學第一天上電腦課時,無視男童的拒絕,硬是在休息室發生性關係。此後,女導師常態性的會要男童在課堂間、午休時間與她發生性行為,甚至在其中一次性關係中懷孕,產下1子,直到男童畢業後升上國中,爸爸警覺到兒子與女導師的關係過於親密,超越師生情誼,進一步詢問才知兒子遭到性侵,氣憤報警。

檢警調查,女老師前後共和男童發生9次性行為,其中還有兩次是在男童不情願下發生,男童甚至還說只要被老師留下,聽到她叫自己脫褲子「就知道老師要做什麼了」。不過,女老師出庭時否認犯行,只與男童發生過一次性行為,該次還是自己被推倒,頭部撞擊後昏迷,一直到下體感到疼痛,才驚覺遭到性侵,也就是在這次行為中懷孕、生子。

桃園市一名國小女教師,擔任班導時對班上小六男童性侵9次,遭判刑17年6月。(圖/資料照)

▲桃園市一名國小女教師,擔任班導時對班上小六男童性侵9次,遭判刑17年6月。(圖/資料照)

法官審理後,認為男童證詞具體且明確,應為親身經歷,而女導師不克制己身情慾,利用男童年幼和他性交,對他身心健全有不良影響,且迄今未和男童及男童父親和解,依犯2個對未滿14歲之男子為強制性交、7個對未滿14歲之男子為性交罪,合併處17年6月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表示,該校於2020年9月26日通報疑似校園性侵害事件即將案師停職靜候調查,經性平會調查該師違反教師專業倫理且有性騷擾行為,其情節重大而有終身不得聘任事由,學校依據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5款規定予以解聘,並依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辦法登載於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以避免該師再於學校任教。

另外,有網友16日在PTT發現,2005年曾有位同名同姓的女老師在網路發文,自述單戀過班上小學生,擔憂受害者恐不只1人。教育局也表示正釐清是否屬實,不排除擴大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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