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45名台灣人因涉及在肯亞利用電信詐財,遭遣送至大陸,也讓台灣日益嚴重的詐騙犯罪問題浮上檯面。台灣之所以詐騙猖獗,究其原因乃是判刑刑度低,約9成詐騙犯罪者皆輕判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加上一罪一罰,個別刑期不超過6個月,還可易科罰金,因此詐騙罪犯根本「罰不怕」。親民黨立委陳怡潔提案修正刑法,欲加重詐騙犯罪的刑度嚴懲詐欺犯,「自己的國人自己關」,力求洗刷台灣「詐騙王國」惡名。
▲陳怡潔提案加重詐騙犯罪刑責。(圖/翻攝自陳怡潔臉書)
陳怡潔今(15)日在臉書上發文指出,台灣刑法第7條規定,如果台灣人在境外犯下本刑3年以下的罪名,沒有台灣民眾受害的情形下,法院不會受理審判,肯亞案的詐騙犯罪者若遣返回台,可能會被輕縱甚至無罪脫身。因此陳怡潔提出刑法339條之4修正草案,將詐欺罪罰金也將從100萬元以下,提高至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目前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刑責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詐騙集團首腦則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
陳怡潔表示,肯亞案一事,台灣政府必須要捍衛主權與國民權益,將人帶回台灣;但國人如在境外犯下詐騙罪行,判決確定後則當重懲,畢竟此類詐騙嫌犯傷害他國民眾,同時損及我國聲譽,因此必須要修法加重詐欺罪刑罰,嚴懲詐騙集團尤其是犯罪首腦,盡速洗刷台灣「詐騙王國」的壞名聲。
陳怡潔臉書全文請點:https://goo.gl/rKMPh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