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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ROR 香港男團去年紅館開唱時發生嚴重工安意外。(圖/翻攝自微博)
香港人氣男團MIRROR去年7月在紅館舉行演唱會表演時,發生大型螢幕掉落砸傷2舞者意外,其中,舞者阿MO(李啟言)傷勢最為嚴重,傷及癱瘓程度至今仍接受治療。而該案於前(15日)在九龍城法院再次提訊,其中2家承辦商坦承了九項指控,然而全部罰款不到台幣百萬元,讓阿MO女友憤而轉發新聞怒酸此事。
根據《香港01》報導,被告包括舞館有限公司、協興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和藝能工程有限公司,其中,舞館有限公司承認了5項指控,包括未替員工購買保險、在意外發生後14天內未向勞工處通報事故,以及未確保員工在彩排和表演工作時的安全和健康,被判罰款港幣13.2萬元(約新台幣54.5萬元)。
▲舞者阿MO至今仍處於傷勢嚴重的狀態治療中。(圖/翻攝自李啟言 IG)
至於藝能工程公司則承認了四項指控,包括未確保懸掛LED大螢幕的系統安全和健康,以及在造成員工重傷的事故發生後24小時內未向職業安全主任通報,被判罰款港幣22萬元(約新台幣90.9萬元)。協興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面臨的六項指控將於明年1月17日再次提訊。
據控方指出,MIRROR演唱會原定於2022年7月25日在紅館舉行共12場,24名舞者包括李啟言和羅德智都與舞館簽約,在彩排和正式演出期間表演。然而演唱會的彩排時,羅德智就因升降台故障而墜落受傷;直到當月28日,就發生大螢幕掉落的公安事故,造成螢幕直接砸中李啟言和張梓峯。
▲舞者阿MO女友蘇芷晴對於案情發展感到不滿。(圖/翻攝自蘇芷晴 IG)
據悉,舞館在事前僅對舞者進行簡短的流程介紹,未有示範煙火等舞台裝置的操作,還要求舞者手動操作煙火裝置。藝能則是協興隆的分包商,負責安裝墜落的巨型螢幕。該螢幕框架由協興隆員工自大陸購入並安裝,監察人員僅透過目測判斷工程是否穩固。
專家分析認為,由於框架品質差且承載量大,未有安裝安全鏈作為保險,導致金屬疲勞,大螢幕墜落是可預見的事故。不過據網媒《法庭線》報導,代表舞館的辯方在求情中指出,自2003年成立以來,舞館的董事在業內享有盛名。演唱會事故發生後,舞館導師和23位舞者均為被告求情,唯獨嚴重受傷、仍在醫院的阿MO未撰寫求情信。對此,阿MO的女友蘇芷晴轉發新聞報導,附上了一連串的問號和小丑符號,寫道「精彩」,似乎對於案情發展至此感到諷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