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心/蕭宥宸報導
▲車主跟駕駛都需要賠償同事。(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中國一名男子好心借車給朋友載同事上班,怎料朋友開車違規造成嚴重事故,導致同事送醫治療後變成植物人,法院判朋友須賠給同事4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76萬元),但是車主也連帶要賠3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32萬元),因為車主車輛不僅沒有驗車,也沒有買任何保險。
根據共媒報導,事件詳情由江西法院公布,肇事駕駛阿捲(化名)先是向友人小君(化名)借車輛使用,後來阿捲又順路開車載同事華哥(化名)上班,但是阿捲開車違規導致嚴重車禍,造成華哥送醫後變成植物人,阿捲跟華哥賠償談不攏,雙方因此鬧上法院。
當地檢警調查後發現,阿捲確實有違規所以必須承擔賠償責任,而小君則因為事發那年沒有去驗車,也沒有依法投保強制保險,因此小君也得負擔連帶責任。
法官審理時認為,阿捲載華哥上班是出於好心,並沒有向華哥收錢。依當地法律,這種行為叫做「好意同乘」,萬一發生事故駕駛可以減輕賠償,而小君把有問題的車借給他人也有責任。最終,阿捲被判要賠華哥約新台幣176萬元,小君則要賠約新台幣13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