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培驊、周冠宇/台北報導
一名廖姓女子到日本遊玩,不過在9日卻在日本地鐵終點站遭到色狼偷拍裙底,到站後當事人向車廂外的站務員求救,但日本警察處理態度非常消極,最後女子前往駐日代表處求助也無果,只能讓犯人逃脫。
▲台灣女子到日本旅遊,搭乘地鐵時遇到偷拍事件,站務人員及警察處理態度消極。
本來不是坐在對面,後來移動到方便偷拍的位子,廖姓女子透過窗戶反射,看到地鐵色狼拿手機在錄影拍攝裙底,下車後馬上尋找站務員處理卻遭到拒絕。
當事人廖小姐:「今天嫌疑犯就在你(站務員)旁邊,你有什麼好…你們都是日本人啊,你有什麼好不跟他講說,欸不好意思先生,這位小姐覺得你偷拍。」
▲當事人表示,電車上有跑馬燈顯示「若遇騷擾事件可尋求站務員協助」,實際遇到騷擾事件卻求助無門。
當事人提到,電車裡甚至有跑馬燈顯示,如果遇到騷擾事件可以尋求站務員協助。不過發生在台灣旅客身上,嫌疑犯就算在旁邊,站務員也不幫忙攔下來,只好請來當地警官。
當事人廖小姐:「我想看(監視器畫面),我可以看嗎?」
站務員:「請妳去找警察。」
語言不通,靠著手機軟體翻譯,最後由高橋警官負責案件,做完筆錄也拍了護照,說會比對監視器找犯人,不過卻沒有拿到三聯單。警官表示這樣就已經立案成功,直到當事人14日要離開東京去大阪,依然沒有收到通知。
當事人廖小姐:「你們代表處不想幫我,那你們警察又忽悠我,你們站務人員在我求救的時候又不理我,那我這個到底要去跟誰講?」
廖小姐指控沒有看過監視器畫面,卻被說成已經和警官共同查閱過;代表處人員甚至表示在日本待10年沒有遇過偷拍的情況,就算成功抓住犯人賠償金也很少,不請律師或是代理人的話很難進行下去,日本警察也很容易因為當事人後續要回國,不積極辦理案件。
面對廖小姐指控,駐日代表處強調當日已竭盡全力提供所有必要之行政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