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第二監獄。(圖/翻攝畫面)
高雄第二監獄吳姓主任管理員涉收賄逾新台幣147萬元,協助吸金犯傳遞訊息給獄外人士。懲戒法院日前判決吳男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可上訴。
懲戒法院認為,吳男為一己之私利收受賄賂,違反規定為羈押人傳遞訊息,破壞監所秩序嚴重,並考量吳男收賄逾147萬元,金額不低,另審酌他坦承違失,並且繳回犯罪所得,日前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
吳姓主任管理員涉嫌刑事犯罪部分,已由橋頭地檢署起訴。檢方調查指出,因涉吸金案遭羈押入獄的億圓富投資控股集團總裁周瑞慶,利用與律師會見機會,透過紙條請不知情友人或律師,陸續購買共價值7萬9600元的2頂安全帽、8萬7800元的2支手機,並轉送給吳姓主任管理員。
此外,周瑞慶還透過駱姓女秘書以131萬多現金行賄,總計行賄吳姓主任管理員21次現金和物品,價值共147萬9400元。
檢方偵查期間,吳男自白犯罪,並繳回收受不正利益,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吳男等3人,建請法院審酌3人均自陳犯行,能減輕其刑,案由橋頭地方法院審理中。(中央社台北22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