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22)日初審通過《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草案,其中,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適用年齡從5歲放寬到6歲有共識,但扣除金額是否提高、是否生愈多扣愈多尚待協商。至於有立委建議,應刪除排富規定,對此,財政部認為,若取消排富規定恐有擴大貧富差距疑慮,呼籲應審慎評估。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22)日初審通過《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草案,其中,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適用年齡從5歲放寬到6歲有共識。(示意圖/Pixabay)
現行《所得稅法》對於幼兒學前扣除額規定,申報綜所稅時,納稅人5歲以下子女,每名子女可扣除12萬元,以減輕家庭負擔,同時訂定排富條款。依財政部2021年綜所稅申報資料,約有54萬戶適用。多位朝野立委及黨團提案修法爭取放寬幼兒學前扣除額適用年齡.
財委會今天審查《所得稅法》對於幼兒學前扣除額規定,財政部、朝野立委對於擴大適用年齡範圍較具共識,財政部長莊翠雲認為,從現行5歲以下擴大至6歲以下,可落實政府「0-6 歲國家一起養」政策。至於扣除額度是否要提高,或是否採累進優惠,生愈多、扣愈多?今天委員會討論並無共識。
至於有立委建議排富?對此,財政部則認為,若取消排富規定恐有擴大貧富差距疑慮,呼籲應審慎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