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淇鈞/新北報導
▲。(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一段上,今天(23日)下午1時許,1名林姓女子(48歲)開著保時捷休旅車從451巷左轉時,撞上1名正走在斑馬線上過馬路的蔡姓婦人(73歲),蔡婦當場倒地意識不清,新北市消防局獲報後,派遣救護車到場將蔡婦送醫,警方到場後,調閱相關影像將釐清肇因及責任歸屬,另對林女未禮讓行人致人受傷部分,依道交條例第44條第4項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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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今天下午1時許,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一段上發生1起交通事故,林女開著1輛保時捷休旅車左轉時,撞上正在過馬路的蔡婦,讓蔡婦當場倒地不起,消防救護員獲報到場檢傷,蔡婦意識模糊、對痛有反應,右臉腫脹左腳撕裂傷,被送往輔大醫院。
警方表示,肇事駕駛林女無酒駕情事,後續將調閱相關影像釐清肇因及責任歸屬。另林女未禮讓行人致人受傷部分,依道交條例第44條第4項舉發。
林口警呼籲駕駛人遵守「路口慢看停」觀念:「慢」接近路口,減慢速度;「看」隨時擺頭察看左右後方有無人車;「停」暫停讓行人穿越道的行人優先通行,確實尊重行人合法路權,以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 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