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2醉漢遭男子撿屍帶到摩鐵,一人還遭性侵。(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台中市郭姓男子清晨發現街上有2名男子酒醉,好心攙扶到汽車旅館後,見其中一男長得帥氣,竟脫他褲子抓生殖器性侵得逞,結束後又偷另一男的皮夾。台中地院審結,認為郭男已承諾賠償受害男子30萬元達成和解也已歸還皮夾,依乘機性交等罪判1年11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郭姓男子今年2月6日早上6點多,行經南屯區大墩十一街時發現有2名男子喝醉酒,其中1人還倒臥路邊,不省人事,另1人也難以攙扶對方。他假意幫忙2人到附近的摩鐵開房間休息,利用1人已爛醉意識不清,竟大膽在浴室內手握對方生殖器搓揉還口交,甚至指侵得逞。結束後,他發現另1人也醉倒,將他放有9600元現金的皮夾帶走。
郭男在法庭上坦認犯行,也已與2名被害男子達成和解。除已將皮夾及9600元現金歸還外,另與遭侵害男子以30萬元達成和解。
法官審理後認為,郭男犯後態度尚佳,有盡力彌補誠意,依法減刑。最後依乘機性交罪判1年8月,竊盜罪判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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