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男子寫藏頭詩誹謗女同學被判刑。(圖/翻攝pexels)
高雄黃姓男大生不滿同校一名女大生和他的友人交往時劈腿,日前在Dcard上貼文11句藏頭詩,前面7句暗指出女同學科系、班級和姓名,最後4句則暗批女同學「劈腿、破X」,黃男因此挨告。高雄地院審理後,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黃男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判決指出,今年2月間,黃姓男大生不滿同校一名女同學劈腿,為了替友人出氣,他以暱稱在「Dcard」某大學版上,以藏頭詩方式貼文,前7句暗指出女同學叫讀科系、班級和姓名,最後4句「披著黑色毛毯的我獨自入睡,腿上不在有你躺著,破碎的回憶湧上心頭,麻木的心因你而起也因你而死。」暗批女同學「劈腿、破X」。女同學發現此事後,憤而對黃男提告。
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黃男不思理性處理糾紛,在不特定人得以共見共聞的網路上,以文字侮辱女同學,可見其法治觀念淡薄,且確實足以讓女同學的名譽受損,考量黃男坦承犯行,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