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林瑞恩報導
▲中國山東一名女子,因為住一樓拒繳電梯管理費,合理與否引發討論。(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資料照)
電梯,是新建案必備的設備之一,除了每日運行產生的電費之外,時間到了也要定期進行保養,以保安全,費用自然由住戶平均分擔,不過如果住1樓,電梯也沒有連接停車場,那是否需要繳錢呢?日前,中國山東就有一名黃女士,因為這件事跟物業公司互告,奇特官司引發關注。
黃女士2020年看上了山東青島的住處,離公司近環境也不差,於是購入了一樓的房子。日前收到社區管理費帳單,其中一項是電梯維護費,但她越想越覺得不對勁,由於住1樓,入住以來幾乎沒有使用電梯,這樣還要繳錢嗎?是不是不合理呢?
黃女士與物業人員反映,自己跟家人完全沒用過電梯,但對方表示費用就是由全體住戶分擔,沒有人可以不繳,她覺得這根本搶錢,於是將物業一狀告上法院。經過約兩年的審理,法院做出了1判決。
當地人民法院認為黃女士敗訴,原因說道:
黃女士身為住戶,有使用電梯的權利,但其自己主動放棄權利並不能相應地免除其對應義務。因此法院判決支持物業公司的訴訟請求,要求黃女士補齊欠繳電梯費。此外,中國的民法典中也明確指出,建築物除了個人的房屋以及私人停車位以外的其他建築、設施,由全體業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