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宜蘭報導
▲幼教女師和學生爸偷情。(示意圖/翻攝自Pakutaso)
宜蘭一名幼教女師小芸(化名)與邱姓學生的爸爸發生婚外情,2人多次相約在外偷情,並用LINE以鹹濕對話討論性愛感受,小芸認為戴姓丈夫「太短又早洩」無法帶給她滿足,甚至要求邱男一個月至少要與她交歡3至4次,邱男則自誇可以讓女人死心踏地,戴男發現妻子出軌後憤而離婚,並對邱男提告求償200萬元。宜蘭地方法院審理後,判邱男須賠償100萬元。
判決指出,戴男與小芸結婚多年,且育有一對雙胞胎,今年二月間,戴男與孩子使用發現小芸手機時,意外看見她與邱男的對話紀錄,同時發現妻子自2019年起,就開始外遇一名學生的父親邱男,兩人多次發生性關係。
小芸和邱男常以LINE討論性愛過程「我們一個月做愛一次, 時間由妳決定」女方則回「我要3-4次」,小芸甚至還拿邱男和丈夫比較,傳訊「其實真的有比較誰比較厲害,我真的覺得早洩好悲慘!」、「你長、他短、你久、他快射」、「對他真的完全沒有愛了,只剩下物質生活的期待」等語,邱男也自誇可以讓女人死心踏地。
戴男的父親也證稱,當天兒子打電話說他的「老婆討客兄」他還罵兒子說,女人最重視名節,不可以亂說,不久後,孫女用LINE傳媳婦跟邱男的照片給他 ,裡面竟然還有媳婦的裸照。戴父去媳婦娘家問罪,親家母要女兒下跪道歉,但媳婦理都不理,反而是親家母下跪替她女兒道歉。
邱男對此全盤否認,表示小孩沒有唸幼稚園後,就沒有小芸的LINE,和小芸對話的帳號不是他的,也沒有跟小芸交往、出遊等。小芸也辯稱,LINE的對話紀錄都是她跟自己的對話,並無與邱男有性關係。
宜蘭地方法院審理後,經勘驗小芸與邱男在通訊軟體上的身分比對,以及對話紀錄內容、語音通話等相關事證,法官認為小芸證稱自己與自己之虛構對話,顯不合理、不可採,雙方發生性行為應屬有據,審酌邱男自陳從事工業、碩士畢業等情況,判邱男須賠償100萬元較為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