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逸帆/台北報導
媒體詢問民進黨副總統參選人蕭美琴參選資格,賴清德競選總部發言人戴瑋姍今(3)日表示,蕭美琴自始至終都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也從未放棄中華民國國籍,亦無回復國籍的問題,參選資格皆合乎相關規定,期盼社會各界以正確資訊為事實基礎,不實的討論應適可而止。
▲賴競辦澄清,蕭美琴從未放棄中華民國國籍,亦無回復國籍的問題。(圖/翻攝自駐美代表處臉書)
針對藍營質疑,蕭美琴2000年時沒有台灣身分證,到了2002年才申請,可能曾放棄國籍又再回復,不具參選資格。民進黨發言人、立委林楚茵也批評,國民黨惡意扭曲,出來道歉。她說明,蕭美琴從未放棄國籍,沒有回復國籍問題。
林楚茵做出2點說明,第一,《國籍法》第2條規定,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自然就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蕭美琴父親具中華民國國籍,因此蕭依法擁有中華民國籍。第二,身分證是依據戶籍法取得不是國籍法。林楚茵說,國民黨說沒有身分證等同沒有國籍,這是 沒有常識又不懂法律,更是選舉操作的惡意造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