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鄭男酒駕撞上死者轎車,力道之大,2車幾乎都撞爛。(圖/資料畫面)
在知名律師事務所實習的26歲鄭姓實習律師,於5月間清晨酒駕撞死54歲高姓吊車司機,鄭男自己也受傷昏迷,待其身體狀況復原後,檢方傳喚到案,。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依服用酒類致不能安全駕駛因而致人於死罪,提起公訴。該案適用國民法官法審理,成為北檢起訴第8件國民法官案。
檢警調查,鄭男於5月5日晚上和朋友聚會歡唱至6日凌晨2點多。一行人散會後,鄭男不勝酒力,先是路倒街頭,待幾個小時後清醒,找到自己的車,開車返回台北市文山區的住處。
但行經國道萬芳交流道往木柵路四段出口時,因酒精作用,失控擦撞路緣,整輛車彈飛到出口處對象車道,又撞擊在路口停等紅綠燈的3輛轎車,包括高姓吊車司機駕駛的轎車,造成高姓司機頭胸腹鈍創骨折、內出血,經送醫急救後仍傷重不治。
鄭男自己也因為撞擊受傷昏迷送醫,經對其血液進行酒測,結果酒測值高達0.83毫克,嚴重超標,因此認定鄭男酒駕肇事,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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