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桃園報導
▲女導師性侵男學生產子,目前孩子由女方家屬妥善照顧。(示意圖經變色處理/資料畫面)
桃園某國小女班導涉嫌在3年前性侵班上男學生9次,其中一次還因此懷孕產子,男學生父親發現孩子畢業後仍與女班導過從甚密,進而發現兒子遭到性侵,因此憤而提告,一審女導師遭判17年6個月。據了解,目前男嬰由女導師和家人共同照顧,由於男嬰父親並未提出認領,若未來女師入監,孩子仍會由女方照顧。
根據判決書指出,女教師擔任國小5、6年級班導,明知男童未滿14歲,2020年2月開學一天上電腦課時,把男童留在教室,無視男童明確表達拒絕,強行與男童發生性關係。此後,女教師開始每個月1次頻率,利用早自習、午休或音樂、體育課,把男童叫到休息室發生性關係,甚至懷孕產下1子,直到男童畢業後升上國中,爸爸警覺到兒子與女教師的關係過於親密,超越師生情誼,進一步詢問才知兒子遭到性侵,氣憤報警。
但一審時,女導師辯稱只和男童發生過一次性行為,是被男童強迫推倒才發生,法官審理後,認為男童證詞具體且明確,應為親身經歷,而女導師不克制己身情慾,利用男童年幼和他性交,對他身心健全有不良影響,且迄今未和男童及男童父親和解,依犯2個對未滿14歲之男子為強制性交、7個對未滿14歲之男子為性交罪,合併處17年6月徒刑。
桃園市家防中心主任林燕婷表示,男嬰目前在女老師及其家人照顧下,各方面發展良好,訪視後確認外公、外婆、阿姨都可以幫忙照顧,也都沒有不妥當的地方,若有照顧不妥適的通報,或有其他違法事項,家防中心才會再介入。
由於小爸爸不具有「法定上父親」身份,目前男嬰父親欄仍是空白,未來若性侵案定讞,女班導得入監服刑,屆時男童方沒有提出「認養」的法律行為,男嬰也會繼續由女班導的家庭來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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