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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行人」闖紅燈過馬路還對車主比中指 警公布影像要開罰了

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男子在馬路上跳舞又比中指。(圖/翻攝畫面)

▲男子在馬路上跳舞又比中指。(圖/翻攝畫面)

行人條款根本霸王條款?台北市一名女車主指出,開車行經台北市復興北路與長安東路二段路口時,遇到一名闖紅燈的行人,不僅邊走邊跳舞,過馬路期間還對駕駛們比中指,荒唐行徑全被行車紀錄器拍下。對此,北市松山分局指出,經檢視影片,該行人以舞蹈動作通過路口,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規定,可處500元罰鍰。

◎觀看影片連結請點此》https://reurl.cc/DoW67e

有民眾在臉書「爆料公社」公開一段13秒的行車紀錄器影片,從影片中可見,當時路口號誌從紅燈轉為綠燈,駕駛緩緩起步,但前方卻有身著黑衣的路人完全無視行人號誌,一踏上斑馬線就開始手舞足蹈,當時所有車輛都停下來等他,男子甚至在過馬路期間,朝禮讓的駕駛們「比中指」。

男子過馬路期間對禮讓的駕駛們比中指。(圖/翻攝自爆料公社臉書)

▲男子過馬路期間對禮讓的駕駛們比中指。(圖/翻攝自爆料公社臉書)

該民眾表示,「行人闖紅燈還可以這麼囂張,我真的是只能傻在那邊看戲」,從影片中可見,該名男子不僅跳舞過馬路,還對整排禮讓的駕駛們比中指,讓民眾氣憤直言「是不是該按喇叭,當作他的獎勵?都讓他安全度過,為何還要接受他的不尊重」。

貼文曝光後,網友也都看傻眼,紛紛表示無法認同行人的作為,「如果現場有警察,警察可能會舉發他,我之前看過行人闖紅燈被警察開單的」、「中指算公然侮辱吧」、「真是囂張」、「喇叭按下去」、「公民素質低落」。

男子在馬路上跳舞又比中指。(圖/翻攝畫面)

▲男子在馬路上跳舞又比中指。(圖/翻攝畫面)

松山分局指出,該行人沿「長安東路二段、復興北路口」東側行人穿越道北往南闖紅燈,並以舞蹈動作通過路口,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規定。

而依「道路交通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規定,行人在道路上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或於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處500元罰鍰。警方提醒,行人為用路環境脆弱的一方,除駕駛人路口減速停讓「行人優先通過」外,行人更應遵守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通行,以維交通秩序,降低事故。

另依「刑法」第309條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並屬告訴乃論。行人在通過行人穿越道時,疑似「比中指」不雅手勢有違法之虞,但警方目前未接獲個案民眾提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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