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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想請生理假遭刁難!主管指定「要公立醫院證明」 勞動部:最高罰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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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報導了一名女性因為生理期腰痛請假,卻被主管要求提供相關證明的事件。根據勞動部的解釋,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及第21條的規定,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期而致工作困難,每月有權請假一日,雇主不得拒絕。違反者可能會被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鍰。然而,雇主在必要時確實有權要求受僱者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這則新聞中的女性網友認為主管要求國立醫院的證明非常不合理,而其他網友也表達了對這樣的要求的不滿。他們認為生理假不需要提供證明,並批評主管的刁難行為。 在這個問題上,我認為雇主要求提供國立醫院的證明的確有點過分。根據法律規定,女性受僱者有權請生理假一日,而且勞動部也沒有指定需要提供什麼太具體的證明文件。所以,只要女性受僱者能夠自己確認自己的生理期並提出請求即可,雇主不應該要求特定的證明。 然而,我也要提醒女性受僱者,在實務上,有些公司可能出於對員工的健康考慮而希望確保假期是真正合理的,因此可能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所以,建議女性受僱者在請假前可以先詢問公司的規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綜上所述,根據法律規定,女性受僱者有權請生理假一日,雇主不得拒絕。但在具體情況下,雇主可能要求提供相關證明,這是因為一些公司希望確保假期的合理性。但要求特定的證明文件,像是國立醫院的證明,可能有些過度,雇主應更酌情處理。女性受僱者在請假前可以詢問公司的規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這篇文章報導了一名女性因為生理期腰痛請假,卻被主管要求提供相關證明的事件。根據勞動部的解釋,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及第21條的規定,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期而致工作困難,每月有權請假一日,雇主不得拒絕。違反者可能會被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鍰。然而,雇主在必要時確實有權要求受僱者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這則新聞中的女性網友認為主管要求國立醫院的證明非常不合理,而其他網友也表達了對這樣的要求的不滿。他們認為生理假不需要提供證明,並批評主管的刁難行為。 在這個問題上,我認為雇主要求提供國立醫院的證明的確有點過分。根據法律規定,女性受僱者有權請生理假一日,而且勞動部也沒有指定需要提供什麼太具體的證明文件。所以,只要女性受僱者能夠自己確認自己的生理期並提出請求即可,雇主不應該要求特定的證明。 然而,我也要提醒女性受僱者,在實務上,有些公司可能出於對員工的健康考慮而希望確保假期是真正合理的,因此可能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所以,建議女性受僱者在請假前可以先詢問公司的規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綜上所述,根據法律規定,女性受僱者有權請生理假一日,雇主不得拒絕。但在具體情況下,雇主可能要求提供相關證明,這是因為一些公司希望確保假期的合理性。但要求特定的證明文件,像是國立醫院的證明,可能有些過度,雇主應更酌情處理。女性受僱者在請假前可以詢問公司的規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問答

Q1: 根據勞動部的解釋,女性勞工每月請生理假的上限是多少天? a) 1天 b) 2天 c) 3天 d) 4天 正確解答: a) 1天 Q2: 如果雇主拒絕女性勞工請生理假,可能面臨的罰鍰金額範圍是多少? a) 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 b) 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 c) 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 d) 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 正確解答: b) 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 Q3: 根據勞動部的解釋,雇主是否必要時可要求受僱者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來證明生理期? a) 是 b) 否 正確解答: a) 是

Q1: 根據勞動部的解釋,女性勞工每月請生理假的上限是多少天? a) 1天 b) 2天 c) 3天 d) 4天 正確解答: a) 1天 Q2: 如果雇主拒絕女性勞工請生理假,可能面臨的罰鍰金額範圍是多少? a) 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 b) 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 c) 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 d) 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 正確解答: b) 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 Q3: 根據勞動部的解釋,雇主是否必要時可要求受僱者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來證明生理期? a) 是 b) 否 正確解答: a) 是

文/CTWANT

女生每個月都要經歷生理期,有時身體特別不舒服,必須向公司請假休息。(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女生每個月都要經歷生理期,有時身體特別不舒服,必須向公司請假休息。(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女生每個月都要經歷生理期,有時身體特別不舒服,必須向公司請假休息。不過,一名女網友抱怨,自己最近碰上生理期,腰痛到什麼都做不了,只好向主管請假,不料對方竟要求她提出相關證明,甚至指定要到公立醫院,讓她感到相當不合理。事實上,有關女性勞工請生理假是否需要提出證明,勞動部先前已做出解釋。

原PO在網路論壇Dcard發文,「這陣子因為生理期來,腰痛到連躺都很不舒服,什麼都做不了,只能在家休養。今日上班和主管申明今日要請假,結果主管回應說要國立醫院證明才給請,但之前打其他工作的打工,基本上只要請生理假都沒有要求這樣過,想詢問各位這樣是合法的嗎?」

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如果我主管這樣,一怒之下可能會拍沾血的衛生棉給他看」、「病假證明還要國立,擺明就是刁難」、「生理假不用證明!我上次跟主管說我身體不舒服需要請假,他就跟我說生理期的話可以請生理假」、「檢舉然後離職,這種爛公司不要待了」、「就醫證明為何需要公立醫院」。

請生理假需提證明?(圖/翻攝自Dcard)

▲請生理假需提證明?(圖/翻攝自Dcard)

勞動部勞委會曾表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及第21條規定,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雇主不得拒絕。違反者,依該法第38條規定,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該法與其他請假之規定相同,必要時雇主得要求受僱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惟實務上女性受僱者申請生理假,雇主無論是否確有必要,皆要求受僱者應提出醫療證明文件。然經期不適症狀難以用客觀判斷或儀器檢查,縱使就醫,醫師亦需根據病人描述生理症狀而診斷,然每個人對疼痛的忍耐程度不同,亦難以區分忍耐程度,除認定上十分困難外,勞資爭議亦見頻傳。

為符合生理假維護女性受僱者身體健康之意旨,勞委會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第13條規定,受僱者申請生理假時無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勞委會強調,該修正條文發布施行後,倘雇主要求受僱者必須提出生理假之證明文件始給假即屬違法,受僱者得向事業單位所在地之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申訴,當有專人立即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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