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浩鼎案最新進展!檢調發現,去年十月浩鼎第三大股東「英屬維京群島商Alpha」,曾透過浩鼎財務經理張穗芬賣出上億元股票,但下指示的人正是浩鼎董事長張念慈。而浩鼎則發出聲明道歉,態度180度轉變。
▲浩鼎董事長張念慈。(圖/翻攝自台灣浩鼎 YouTube)
根據《中國時報》報導,浩鼎第三大股東Alpha直到去年四月時,還持有浩鼎578萬、約3.4%的股票,但檢調發現Alpha卻是張念慈實質掌控,並且他還授予張穗芬處理股票、財務。檢調也懷疑張念慈是因為預知解盲結果才提前大賣股票、涉及內線交易。櫃買中心則指出,Alpha違反證交法事前及事後申報規定,將報請金管會依照證交法處24萬到240萬元。
而浩鼎昨(20)日也一改高調駁斥的態度,發表聲明對張穗芬經手大股東股票買賣未申報一事深表歉意,表示她的行為違反股務申報法定程序,還隱匿事實,會對她做出必要的處分。
另外浩鼎前董事長、潤泰集團現任法人出任董事的曾達夢則是為翁啟惠、張念慈說話,表示他信任兩人為人,認為他們不太可能會做內線交易這種違法的事。另外還提到潤泰集團2012年買下浩鼎前母公司的6000萬股股份,於興櫃前將其中2700萬股轉賣給翁啟惠女兒翁郁琇及數十名浩鼎員工,至今就都未再買進或賣出股票。(整理:實習編輯鄺郁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