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新北蘇姓補習班老師在IG假扮同學,誘騙女學生同意追蹤。(圖/翻攝自Pixabay)
新北市某補習班蘇姓教師,先前指導未成年女學生小萱(化名)期間,竟假扮小萱同學,誘使對方同意IG追蹤,並傳送「脫褲子」、「腿打開」等字句,強迫小萱自拍不雅照片供自己觀賞,所幸小萱立刻告訴家長並報案,全案才得以曝光;士林地院依以他法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電子訊號未遂罪,判蘇男1年10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2022年2月11日至5月14日間,蘇男擔任小萱的指導老師;同年9月中旬,蘇男竟更改IG暱稱,假扮成小萱同學,誘使對方同意追蹤,蘇男再傳送「正常照脫衣服脫內衣」、「腿打開用手撐開」等字句,要求她自拍不雅照傳送,小萱立刻嚴詞拒絕,並將此事告知家長,蘇男惡行才得以曝光。
蘇男應訊時坦承犯行,檢警根據IG截圖、臉書帳號及IP位置等證據,遂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將他起訴;法官認為,蘇男明知小萱年紀尚輕,思慮未臻成熟,竟欲使對方拍攝裸露身體隱私部位之照片、影片,提供自己觀覽,藉以滿足私慾,所幸小萱警覺而未遂;雖然蘇男犯後坦承犯行,並有意和解,遭到小萱父親拒絕,遂依以他法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未遂罪,判蘇男1年10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