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陳男在北捷車站手扶梯勒路過女子的脖子。(圖/翻攝畫面)
捷運台北車站內,今年7月1日中午,1名陳姓男子站在手扶梯上右側,伸手擋住遭1名左側準備經過的女子,雖然女子頻頻向陳男說借過,沒想到陳男不但不讓,還動手勒住女子脖子,氣得女方報警提告,陳男一審被依犯強制罪,處拘役10日,可易科罰金1萬元,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女子跟陳男說借過仍被擋住。(圖/翻攝畫面)
根據監視器畫面,當時女子正要轉乘淡水線,從左側走上手扶梯時,站在右側的陳男卻將左手放在左側手扶梯把手上,導致女子無法通行,女子多次向陳男說借過,但陳男無動於衷,女子只好低頭準備穿越陳男左手,沒想到陳男不但不讓過,還動手勒住女子脖子,壓制對方約10~15秒,氣得女方報警提告。檢察官也依妨害自由對陳男提起公訴。
▲女子試圖鑽過陳男手臂卻被勒脖。(圖/翻攝畫面)
判決指出,女子偵訊時表示,她案發後雖未驗傷,但在警局有拍攝頸部照片,但該照片看不出受傷痕跡,且她也未受有確切傷勢,她提告陳男傷害是因若她不小心滾落手扶梯,有很高的機率會波及後方民眾。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陳男於偵訊時坦承犯案,依犯強制罪,處拘役10日,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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