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由於曾發生民眾以翻拍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QR CODE,再透過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上傳發票冒領中獎獎金,財政部修正「統一發票兌獎多元服務作業要點」,明年1月1日起,領獎人或他人使用兌獎APP冒領獎金,經查證屬實者,停止該領獎人或他人使用兌獎APP領獎功能一年。
▲統一發票兌獎是多數人的小確幸。(示意圖/記者陳慈鈴攝影)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公告修正「統一發票兌獎多元服務作業要點」第3點、第4點、第8點規定,自113年1月1日生效。其中第3點明定,實體據點透過兌獎平台核驗身分認證系統資料後,註記中獎人身分資訊於統一發票中獎清冊資料庫。據了解,以往只有4獎以上須核驗身分,明年起所有獎項均須核驗身分,但核驗身分過程不影響中獎人領獎,中獎人於領獎期限內持有效身分證件及中獎發票前往領獎即可。
為了防杜透過統一發票兌獎APP冒領發票獎金,「統一發票兌獎多元服務作業要點」第4點增訂,領獎人或他人使用兌獎APP冒領獎金,經查證屬實者,停止該領獎人或他人使用兌獎APP領獎功能1年。
另外,現行兌獎單位結報經印刷廠審核如有統一發票張數不一致或內容不符給獎規定者,可於兌獎單位請領代發獎金及手續費中調整,目前實務上已納入電子發票,這次修正則正式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