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潔/台北報導
▲侯友宜參拜嘉邑代天巡府福安館
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因家族擁有文化大學旁邊的「凱旋苑」出租套房,近期成為選戰焦點。民進黨前立委段宜康質疑,凱旋苑是婚後出資成立公司興建,是夫妻共同資產,更酸侯妻任美鈴說「從頭到尾都不屬於侯友宜」,這樣獨吞也太狠了吧。侯辦發言人王敏旭表示,《民法》修正後第1017條規定屬於婚前財產,所有權當然屬於侯太太的,段宜康依舊執迷不悟,仍企圖混淆視聽,請問婚後成立的公司,為何就是夫妻共有,有何法律依據?
王敏旭表示,昨日競選辦公室的記者會中,律師陳佳瑤已明確指出,所有建築資金,全部都由娘家出資,即使侯友宜已跟太太結婚了,侯也沒有所有權,因為法律已經修改,所有權、使用、收益、處分等權利還是侯太太跟娘家的人。
王敏旭指出,《民法》修正後第1017條規定屬於夫妻之婚前財產或婚後財產,都由夫妻各自保有所有權,這是我國《民法》為貫徹男女平等,夫妻人格各自獨立、經濟地位平等所作的重大修正。
王敏旭說,民進黨全黨上下背離時代潮流,以父權或夫權思想,主張侯太太於婚後以自有資金或娘家資金建築房屋、設立公司、登記股份,與侯友宜形成共有關係,是故意曲解法律,混淆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