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鏡週刊
▲賴清德、蕭美琴《我們一起,在路上》競選廣告與總統蔡英文合體催票。(圖/翻攝自YouTube-賴清德頻道)
民進黨正副總統候選人賴清德、蕭美琴昨(2日)推出《我們一起,在路上》競選影片,以開車上路為主題,由總統蔡英文親自出演,「英德美」合體催票,但卻遭質疑涉抄襲金穗獎得獎作品,賴清德競選辦公室今(3日)代轉該片導演羅景壬聲明駁斥,此片採取「公路電影」的表現手法,來自競選主軸「走對的路」,而三人的故事與默契是獨特的,值得被看見的,沒有抄襲的意圖,也難以被抄襲。
《我們一起,在路上》這支影片,由執導歷次民進黨大選競選廣告的羅景壬操刀,影片以導演擅長的車拍手法,並且運用虛擬攝影棚的拍攝技術,影片中蔡英文一路載著賴清德副總統,談及對彼此的感受,並在影片中正式將國政未來的鑰匙,交給「賴蕭配」。
賴競辦代轉羅景壬聲明表示,眾所周知,蔡總統熱愛開車的過往;另駕駛路途中的對話,在電影、電視、廣告,很多領域都有大量呈現,可以視之為影像創作中非常典型的表現形式,甚至因為這樣,全世界、包括台灣,才會有這種先進的LED虛擬攝影棚存在,幾乎每週都在拍攝車輛行駛的劇情,這也是文化部努力協助影視產業發展的成果。
該聲明指出,公路電影的手法運用在政治領域,而且用這種創新的科技方式呈現總統開車、副總統同行,這是第一次,甚至應該是世界第一次;創作核心是為了呈現蔡英文、賴清德、蕭美琴三人令人佩服的團隊默契,與對國家的共同使命,「三個人在現場,有時細細的斟酌,也有放手即興的自然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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