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里雙屍案被告謝依涵一審遭判死刑,今(25)日更二審開庭,由於謝的羈押期將於5月2日屆滿,經審判長林孟宜詢問被告、辯護律師及檢方無意見後還押看守所,諭知6月20日再開庭。
(圖/中央社)
台灣高等法院去年更一審5月底宣判指出,謝依涵基於謀財,計畫性殺害陳進福夫婦,惡性重大且犯後無悔意,難以教化,求其生而不可得,以想像競合犯,從重依強盜故意殺人等罪處以死刑。全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宣判撤銷原判,將案件發回台灣高等法院。
高院更二審今天開庭,由於謝依涵的羈押期將於5月2日屆滿,且日前請求國立台灣大學心理系針對謝的精神狀況所做的鑑定報告尚未出爐,經審判長詢問被告、辯護律師團及檢察官王金聰有無意見後,暫將謝依涵還押看守所等待裁定延押結果。
此外,謝依涵的辯護律師提及,被告自述今天身體不適,不想待到下午才還押,能否中午前返回看守所休息?審判長表示,必須視車輛(囚車)有無班次,交由法警決定;法警則回應,上午11時40分就有車輛,會再安排。
審判長諭知全案將於6月20日再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