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我只是想聊天!」台北市1名34歲的林姓男子,今年2月間偕公司女同事「小如」,前往中正區五星級飯店的總統套房開房間,兩人在酒酣耳熱之際發生性行為,完事後「小如」希望林男留下,卻遭對方嚴詞拒絕,甚至還出腳狠踹她,「小如」事後就醫才知左手已骨折,憤而決定提告,台北地檢署今依傷害罪將林男起訴。
▲ (情境示意圖/Shutterstock)
據了解,「小如」與林男並非男女朋友,僅是同事關係,當時兩人先在總統套房裡喝酒助興,林男趁著酒意大膽索吻,「小如」並未反抗,事情便自然而然發生。兩人共赴雲雨後,「小如」希望林男留下陪她聊天,林男卻以有事推拒,「小如」便上前拉住對方手臂,卻被林男推至地上,還用腳欲踢她臉,還好「小如」及時用手格擋,才沒踹到鼻青臉腫。「小如」事後前往醫院驗傷,照X光竟發現左手已骨折,她忍無可忍才對林男提告。
林男在警詢時承認動粗,但他辯稱自己明明是踹對方的臉,「小如」卻是左手骨折,顯然傷勢並非他造成。檢察官原本希望兩造和解,不過林男僅願意賠償1萬5千元,與女方要求的10萬元差距過大,加上供詞避重就輕,今依傷害罪起訴林男。
▲ (情境示意圖/Shutterst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