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新北報導
▲許多失業勞工還忘了有一項補助可申請,最高可請領到3.5萬,申請收件的時間從即日起至2月7日止。(圖/資料照)
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請注意,還有一項補助很多失業勞工都忘了!凡家有子女就讀國內私立大專院校,經向勞動部申請「112-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並獲審核通過者,可再向新北市政府勞工局申請生活扶助金,最高可補助11800元,合併勞動部補助最高可達35800元,完全比照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標準,自今(12日)算起,僅剩下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就截止,申請收件的時間從即日起至2月7日止。
新北勞工局表示,失業勞工僅需填寫申請書、領據,另外檢附勞動部審核結果通知單影本、112-1學期有印明細學費收據影本、存摺影本,即可提出申請。考量部分失業勞工有參加職業訓練,同時領取生活津貼,自111年起特別放寬規定,此類非自願失業勞工亦得請領生活扶助金。
為避免失業造成子女就學中斷困擾,新北市勞工局會在每年9月中旬,優先輔導非自願離職並經核付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的失業勞工,先向勞動部申請補助,經該部勾稽比對後,一般會在隔年1月寄發審核結果通知單,勞工局再透過加碼補助,取得與軍公教子女相同的補助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