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桃園電子報
中壢監理站近期查獲一輛微型電動二輪車有2組車架號碼,疑似車主擅自打刻,全案隨即移請中壢警分局偵辦,提醒民眾,若今(113)年11月底微電車行駛在道路上還未掛牌,將依法開罰1200元到3600元,請車主注意。
▲今年11月底未掛牌微電車仍行駛道路者,即開罰1200元至3600元。(圖/讀者提供)
中壢監理站表示,近期查獲一輛微電車有2組車架號碼,疑似車主擅自打刻,全案隨即移請中壢分局偵辦。監理站提到,自111年11月30日起,新購微電車須掛牌並投保強制險才能上路,使用中舊車有2年緩衝期,到今年11月底未掛牌微電車仍行駛道路者,即開罰1200元至3600元,請未掛牌之微型電動二輪車車主儘速掛牌。
▲監理站表示,近期查獲一輛微電車有2組車架號碼,全案隨即移請中壢分局偵辦。(圖/讀者提供)
監理站強調,監理機關受理微電車登記領牌及異動等業務,如有發現變造等刑事不法行為,將移送警方調查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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