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佳鈴/台中報導
▲男子被攔查被警要求實施酒測,他說沒喝酒是使用支氣管擴張劑,卻測得酒測值0.29毫克。(示意圖/資料照)
使用藥物竟然也會被測出酒駕?!苗栗一名陳姓男子被警方攔查,一測酒測值達0.29毫克,男子被監理所裁罰3萬7500元且兩年內不得考照。陳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表示自己是使用了支氣管擴張劑導致,法官當庭模擬測試,陳男當庭使用擴張劑漱口後再酒測的確顯示超標,認為陳男訴請撤銷原處分有理由,應允准許,全案仍可上訴。
陳姓男子在2022年5月13日下午5點多,駕駛小貨車行經苗栗市國華路與民族路口,因未依號誌指示遭警方攔查,由於身上散發酒氣,警方要求進行酒測。酒測前警方也提供礦泉水先讓陳男漱口,呼氣後酒測值仍達0.29毫克,陳男第一時間表示並未喝酒,而是使用含有酒精成分的支氣管擴張劑導致,警員不予採信當場開單舉發,並依公共危險移送。不過苗栗地檢偵查後不起訴處分,但新竹監理所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無照酒駕違規事實,裁處陳男3萬7500元罰鍰,2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
▲陳男開立有氣管病史的醫師證明及當天使用的支氣管擴張劑,當庭實測的確出現酒精反應。(示意圖(非該款支氣管擴張劑)/資料照)
陳男也不服,沒喝酒卻被認定酒駕,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處分,法官審理時請陳男開據氣喘病史等醫師診斷證明,並要求陳男帶著相同的支氣管擴張劑到庭,同時也請員警攜帶同款到庭檢測。
法官要求陳男依照當天使用的支氣管擴張劑,再加以漱口進行酒測,的確測出酒精濃度約0.2毫克,加上陳男主張自己罹患氣喘,平常就使用有酒精成分的藥物。法官模擬後認洵屬有據,原處分難認適法,判決撤銷原處分,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