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衰男網約少女親密後遭告性侵!法官看完對話紀錄後判他無罪理由曝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林男與A女發生關係後,卻遭到A女找來另2男談判要錢,法官看完對話紀錄後判他無罪。(示意圖/Pixabay)

▲林男與A女發生關係後,卻遭到A女找來另2男談判要錢,法官看完對話紀錄後判他無罪。(示意圖/Pixabay)

高雄林姓男子2022年間網交一名少女並約對方到家裡彈吉他,最後發生親密關係,但少女卻在5天之後提告性侵,但法院檢視雙方對話紀錄及證詞後,認定罪證不足宣判無罪。

判決指出,林男2022年3月間透過交友軟體認識A女,2天後決定首次見面並潭吉他,後來發生性關係後不久,A女提告林男性侵,林男強調雙方的確有發生性關係,但並沒有違反對方意願;A女則在偵查時透露,發生當下很錯愕,所以並沒有前往驗傷,但有跟對方去陽台看風景,之後再要求林男載她回學校,2天後再次表示想去林男家裡或是去外面走走,案發當天要離去時,也曾傳訊給另一男子,也沒提到自己被性侵或是情緒低落甚至求救。

法官庭審時認定A女在事發後人身自由並未受到拘束,事發當天也沒有出現報警、逃離或求助,還主動跟林男連繫表示想再去對方住處或外出等有違常理;再者,性侵案提告過程為林男與另2男在停車場發生糾紛,警方獲報到場後,因A女也為關係人也一併通知到警局,後來A女才在過程中提告林男性侵。

法官也說,由於A女自己也承認第一時間沒有求救或報警,後來甚至在群組與另2男討論,並將林男約出談判要錢,審酌A女過去經歷後決定不採信證詞,林男則因罪證不足裁定無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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