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今(16)日舉辦環評空污增量抵換說明會,立委、環團對許多抵換原則有異議,如新設環保金爐是增加空污、卻能成為抵換來源。環境部表示,各界意見待北中南說明會結束後,再綜整考量。
▲陳椒華批評,要達到2050淨零,絕對不允許這樣的抵換原則。(圖/時代力量提供)
環境部今日舉辦「環境部審查開發行為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增量抵換處理原則」說明會議。此原則於去年12月修正發布,納入離島空氣污染減量、環保金爐設置、車輛汰舊換新適用車齡調整由15年降為10年等。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認為,如果空污已經超過總量、致癌風險高,就會影響居民健康,就是應該召開專家會議,此次沒有這樣的做法,就是欠缺公平、合理性。
陳椒華說,什麼問題都丟給環評委員,但空污環委只有1名,「如何取得正確的資料,如何證明數字是正確的」,質疑驗證、監督的機制。
除此之外,陳椒華批評,今日的簡報中仍有許多問題,要達到2050淨零,絕對不允許這樣的抵換原則,這是「反其道而行、是政府殺人」。
環團指出,其中一項爭議點在於新設環保金爐可抵空污。根據環境部資料,開發單位設置環保金爐外,應協助收集紙錢,紙錢收集處理量應達到金爐年設計處理量80%,避免金爐設置後閒置。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新設金爐使用量還要到80%,等於是設增加空污的設施還能拿到抵換量,並不合理;另外,若收集不到80%的使用量,是否反而變向要購買紙錢來燒;且民俗上是否能被接受,是否可行也應評估。
環境部大氣環境司副司長張根穆表示,開發區位及影響,在開發單位最初選址就會要求評估及研擬替代方案;環委也會依個案要求健康風險評估。
張根穆說,環評要求有害污染物是減量、不能抵換;而空污增量抵換除了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會監督外,也會納入地方環保局的空污防制計畫中、且每年需送環境部審查;若開發單位違反環評承諾,也會依環評法開罰。
另外,張根穆說明,環保金爐主要來源有2種,一是寺廟設置,屬於中、小型,另一種是地方政府設置的大型金爐。真的要抵換會找大型環保金爐,目前全台約有20多座,其中台南宮廟較多設有2座,其實整體量能已趨於飽和。
大氣司長張順欽表示,新設環保金爐是否有強烈需求「會是一個問號」;目前安排中、南部說明會時間會在2、3月,另外也會邀請環評委員表示意見;各界不同的意見待說明會議之後,環境部再綜整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