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桃園報導
▲一名在桃園服役的阿兵哥,去年逛百貨公司時偷拍,遭到軍方勒令退伍。(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桃園某陸軍單位服役的陳姓男子,2023年6月間在桃園市一間百貨公司閒逛時,搭乘手扶梯以手機偷拍前方穿短裙的妹子,遭到對方察覺報警,陳男上法院時坦承犯案,法官調查發現陳男已經是偷拍慣犯、不知悔改,處有期徒刑3月,可上訴,陳男事後已遭軍方於同年8月1日勒令退伍。
判決書指出,陳男去年6月在逛百貨公司,搭乘手扶梯從10樓往11樓時,發現前方的小美(化名)穿著短裙,於是拿出手機由下往上拍攝,一旁民眾發現陳男怪異的舉動,於是好心提醒小美;事後小美要求要求陳男刪除手機偷拍影像檔案,隨即打電話向桃園警分局報案處理,檢方偵結依妨害秘密罪嫌向桃園地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桃園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陳男身為現役軍人,根本不認識小美,僅為滿足一己私慾,就拿手機偷拍小美的隱私部位,陳男甚至早在2017年期間,就因偷拍遭台北檢署緩起訴,沒想到竟又因一己私慾犯案,法官審結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本案還可上訴。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