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梁雪婷報導
▲原po應徵美容館按摩師被打槍,怒錄音提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7條有規定,雇主不能因為性別有差別待遇。今(17)日,就有男網友發文抱怨,向SPA美容館應徵按摩師遭打槍「不請男生只請女生」。他一怒之下錄音提告,卻點燃網友怒火,紛紛砲轟並嘆「店家真可憐」。
一名男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二社」透露,最近到SPA美容館應徵按摩師,沒想到打電話過去,對方卻直接回覆「不請男生只請女生」。對此,他相當難過、生氣,直接錄音向勞工局投訴,因此店家被罰10萬元。他曬出勞工局申訴函,表示店家還向勞工局辯解說沒有性別歧視,「結果最後店家的辯解還是輸了!」。
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看傻,紛紛怒轟「又是這種故意而為之的人。店家真可憐」、「真的無言,都知道是spa美容館了」、「心理變態 想靠此滿足 不是人家不要我 是他們違法」、「遇到這種人真衰」、「你故意的吧?」、「垃圾人 會有報應的」、「原來是找工蟑螂 還假帳號今天才加入社團 居心叵測啊」、「怎麼那麽惹人厭啊!」。
根據《勞動部就業平等網》「性別歧視禁止專區| 性別平等工作法相關規定」第7條指出,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陞遷等,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 但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