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靚緯/彰化報導
▲有自行車騎士疑似誤闖國道1號彰化段,再從北斗交流道的地磅站便道離開。(圖/翻攝畫面)
有民眾18日開車行經國道1號南下215.8公里處彰化路段時,發現路肩竟然有輛自行車,緩慢前進,疑似誤闖國道,警方獲報後趕往攔截,卻已不見蹤影。事後調閱監視器, 發現自行車騎士從員林交流道騎上國道,之後再從北斗交流道前的地磅站便道缺口離開,因腳踏車沒有車牌號碼可供辯識,無法開罰,國道警方提醒,一旦攔查最高可開罰6000元。
▲自行車騎士闖入國道1號彰化段危險騎在路肩,民眾發現後立即通報國道警方。(圖/翻攝自彰化爆料網)
民眾將自行車騎上國道的影片上傳到臉書「彰化踢爆網」,只見男子穿著螢光背心緩慢騎在國道路肩,一旁車來車往相當危險,國道警方接獲通報趕到現場,自行車騎士已離開國道,來不及攔查。
國道警方根據監視器影像,查出該名自行車騎士在下午2點51分騎上員林交流道,約3點6分從地磅站便道旁的缺口離開高速公路,由於自行車沒有車牌,難以開罰,也不清楚騎士是否誤騎,或是貪快抄捷徑。有經驗的騎士指出,騎車路線在出發前都會先規劃好,且導航不太可能引導誤上國道,就算騎錯路線上了閘道,應該就要立即回頭。
▲▼ 國道警方來不及攔查,事後調閱監視器,發現騎士可能從地磅站旁的便道離開國道,難以開罰。(圖/翻攝畫面)
國道三隊表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規定,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不得行駛或進入第一項道路之人員、車輛或動力機械,而行駛或進入者,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