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淑珠、胡時瑛/高雄報導
高雄有駕駛行經五福路,沿著導引線開進車道,突然外側一部黑色轎車也要切進來,他按了聲喇叭提醒,結果對方竟然就直接把車停在路中央下車理論,而他把車停在路中央現在要吃上罰單,雖然沒有爆發肢體衝突,但警方根據影片認為前車駕駛沒有突發狀況就在車道中「暫停」,可處最高3萬6的罰鍰,呼籲駕駛還是要互相禮讓避免傷了荷包。
▲駕駛行駛高雄五福路段,順著引導線從內側開進中間車道,但旁邊黑色轎車也要硬切。(圖/翻攝自社會事新聞影音)
駕駛行駛高雄市五福路,從內側順著導引線開進中間車道,外側這台黑車也要切進來。
駕駛按喇叭往前開,對方下車了。
後車駕駛:「會不會看線啦?」 停路中駕駛:「你叭這樣。」
後車駕駛:「不然叫警察來啊,怎樣你要逼車嗎?不要走我叫警察來。」
▲對方趁著停紅燈空檔下車理論。(圖/翻攝自社會事新聞影音)
對方駕駛趁著停紅燈空檔下車理論。
停路中駕駛:「你口氣好一點。」 後車駕駛:「怎樣我口氣不好嗎?」 停路中駕駛:「你給我叭。」
後車駕駛:「不能叭嗎?不然你怎麼開的。」 停路中駕駛:「你口氣好一點。」 後車駕駛:「不能叭嗎?」
經過爭執前車駕駛又回到車上,拍攝影駕駛認對方外側硬切不讓就是不讓,才會按長按喇叭。
其他民眾:「根據法規好像都沒錯,(兩邊都沒錯),沒有撞到(沒有),那就不能停路邊。」
其他民眾:「(錯比較多)對,(為什麼嗎)本來人家按喇叭就是怕你撞到他不是嘛,喇叭本來就是提醒。」
回到該路段,以駕駛行駛地點為路口導引線位置,也因此2台車開進車道,沒有打方向燈並不違法,但前車非遇緊急事故突然停下來下車理論已經違法。
新興分局自強派出所副所長陳品宏:「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剎車,或於車道中暫停,將處新台幣6千元以上3萬6千元以下罰鍰。」
▲回到該路段,以駕駛行駛地點為路口導引線位置,沒有打方向燈並不違法。
將根據影片製單舉發,警方呼籲駕駛變換車道應互相禮讓,也提醒駕駛按喇叭提醒前車,如不照規定超過音量或是次數也可能被處以300到6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