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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城中城大火46死!主嫌黃格格無期徒刑定讞 確定逃死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有40多年歷史的城中城大樓,在警消搶救超過10小時後,仍不幸有46人死亡、43人受傷。(圖/資料畫面)

▲有40多年歷史的城中城大樓,在警消搶救超過10小時後,仍不幸有46人死亡、43人受傷。(圖/資料畫面)

發生於2021年,造成46死43傷悲劇的高雄城中城大火。被控縱火的主嫌黃格格歷審皆被判處無期徒刑。案經上訴三審,最高法院駁回。黃格格逃死定讞。

2021年10月14日凌晨2點多,位於高雄市鹽埕區府北路上超過40年歷史的「城中城」大樓突傳火警。大批警消投入搶救,但火勢悶燒,大樓內格局複雜,警消足足救援10多個小時才將火勢撲滅,卻仍造成46死、43傷。

警方追查起火原因,經火場鑑識,發現起火點在1樓一房間內的沙發。進一步追查,51歲屋主黃格格本來就有以小香爐、鐵罐燃香的習慣。案發前,黃女和郭姓男友因感情問題起爭執,氣炸的黃女一口氣喝了2瓶啤酒、半瓶高粱,待郭姓男友離開,黃女失控將未完全熄滅的沉香粉末倒在沙發上,自己則騎車離開。粉末點燃沙發,火勢失控蔓延,最後釀成悲劇。

黃格格至今仍否認犯罪。(圖/資料畫面)

▲黃格格至今仍否認犯罪。(圖/資料畫面)

高雄地檢署偵辦後,認為黃女雖然始終否認縱火,但其將未完全熄滅的沉香粉末倒在沙發上,應可遇見引發火勢的可能,認定黃女故意引火,事後又毫無悔意、飾詞狡辯,依法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處以極刑。

一審高雄地方法院認為黃女沒有加害住戶動機,依放火罪判處黃女無期徒刑。二審高雄高分院認為,黃女於案發前,曾簡訊給郭姓男友「你敢瘋我就陪你瘋」、「我絕對會做給你看」等語,有以縱火為報復行為的可能。

另黃女故意將未完全熄滅的沉香粉倒在沙發上,有不確定殺人故意,又因不符「兩公約」所訂「情節最重大之罪」,考量其有低度教化可能,判處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案經上訴三審,最高法院25日駁回,全案定讞。黃女確定逃死。

#高雄「城中城」大火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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