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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男酒駕拒測欠12萬!妻:「想怎麼執行就執行」 新北分署拍賣他土地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吳男的土地即將遭拍賣。(圖/翻攝畫面)

▲吳男的土地即將遭拍賣。(圖/翻攝畫面)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強力執行滯欠酒駕罰鍰案件,其中一名吳姓男子拒絕酒測,加上積欠機車燃料使用費、健保費,共滯欠12萬5千餘元,配偶得知後,雖表示願每月繳納3千元償還,但後只繳了一期就未再繳納,經執行員以電話催繳,配偶僅淡淡表示「想怎麼執行就執行吧」,新北分署只好囑託嘉義分署執行,將吳男名下位於雲林持分2分之1的土地進行拍賣,底價為131萬6800元。

新北分署指出,家住新北市的66歲吳姓男子,2017年8月2日傍晚5時許,騎車行經台北市士林區中正路時,因拒絕酒測又無照駕駛,遭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裁處9萬元罰鍰,後又因2度無照駕駛,各被裁罰9千元,1次交通違規遭裁罰9百元,另外滯納機車燃料使用費263元及健保費1萬6千餘元,共計滯欠金額12萬5千餘元,案件陸續移送新北分署執行。

新北分署雖查知吳男名下有一塊土地可供執行,但仍給他自行繳納的機會,2022年6月間通知吳男到場報告財產狀況,其妻在同年10月間,主動到案表示,丈夫經濟困難,願每月繳納3千元,但僅在當天繳納後,後來就未再繳納款項,去年2月間,執行員致電吳男妻子時,對方僅淡淡表示「就是沒錢可以繳,有錢才會繼續繳,想怎麼執行就執行吧!」

新北分署只能囑託嘉義分署執行吳男位於雲林縣持分2分之1的土地,經查該筆土地為特定農業區的農牧用地,吳男的所有權約411.5坪,現種植牧草,早於95年間就已由銀行聲請法院辦理假扣押查封在案,嘉義分署定113年2月6日第2次拍賣,底價131萬6800元,每坪約3200元,吳男若想要保有該筆土地,需先繳清已移送到新北分署執行的欠費及罰鍰,或辦理分期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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