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壽RBC未達200%法定最低標準,且2023年對金管會增資承諾未能如期達成,對於新光金經營團隊定調金控募資為最後選項,大股東吳東進今天強調並未妥協立場,「為永續經營,新光吳家人應一起支持金控現金增資,進而增資新壽」。
▲吳東進指出,為永續經營,新光吳家人應共同支持金控現增。(圖/中央社)
新光金則重申,金控一定會幫新壽增資,但希望優先考慮其餘子公司盈餘上繳、進而挹注新壽模式,金控將盡力改善新壽財務結構,並希望若有機會,可主動向主管機關報告強化新壽資本計畫。
新光金2023年經營權易主,子公司新壽現金增資進度卡關,近日新光金大股東間因增資意見不同調,屢屢隔空交鋒。新光金26日舉行董事會,新光金董事洪士琪及魏寶生會後出面說明會議單純落幕,並無董事在會議上對以其餘子公司盈餘上繳轉增資新壽一事提出質疑或反對。
不過,有與會董事轉述,當日有人於會中提到,股東現金增資應最妥切符合時效,以台北到高雄為例,有許多交通工具可選擇,但時間急迫之下,僅搭高鐵一途為最適切方法,新光金增資新壽並不止一種方式,但目前狀態以股東現金增資最適當;亦有董事質疑聘請外部財顧評估的時效性。
新光金名譽董事長吳東進今天強調,身為大股東,並未與現經營團隊妥協,比起發債有本利要還,現金增資應是拉高新壽RBC(資本適足率)最佳方法,且為新光金永續經營,應由大股東掏錢挹注金控進而增資新壽。
吳東進說,現經營團隊表達考量股東權益,此時不宜辦理金控現增,但實際上,大股東不能賣股,在票面下辦現增吃虧的是大股東,其餘小股東可參與金控現增,賣掉舊股換新股以賺取價差;過往他亦曾3度在股價低於票面時完成新光金現金增資。
吳東進強調,考量永續經營,大股東本應犧牲、落實增資義務,若以尋求財顧的緩兵之計拖延時程,恐弱化體質,他也直言,「新光吳家人應一起支持金控現金增資」,直指金控有其餘股東不願參與現增,才是問題所在。
吳東進提到,他的三弟、即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2022年10月曾行文新光金表達合併意願,並承諾以最高新台幣200億元協助強化新壽資本,以面對合併後市場變化,吳東亮亦透過函文表示雙方系出同源、有共同股東,相互熟稔且往來密切,期盼雙方平等協商合併。
吳東進說,十幾年來,他都以推動合併為最終目標,在此前他曾3度提議合併未果,2022年才換吳東亮主動提合併。2023年經營權易主,對於新壽增資案,新光金現經營團隊將金控募資視為最後選項,「究竟是誰不願意金控現增?」
吳東進提出2大訴求,第1,新光金務必儘速辦理現金增資,進而增資新壽;其次,他呼籲監理機關正視此事,金管會是否能接受新光金現經營團隊所提透過其餘子公司盈餘上繳轉挹注新壽及新壽發債計畫,而非由金控大股東掏錢增資。
吳東進說,2023年4月26日,他以大股東身分與時任新光金董事長許澎、時任新光金總經理吳欣儒等赴金管會,他向金管會表明對增資義不容辭,但大數額增資非他一人即可成功,除了他全力以赴外,還必須其餘新光金大股東,包括新光吳家兄弟一起支持。
他表示,保險業生意做越大,自有資本會相對降低,因此需要辦理現金增資以因應業務擴張,加上因應接軌或近年美國升息猛烈帶來的現金流壓力,保險業亦會有現金增資需求,並非新壽獨有。
吳東進指出,即使新壽透過發行累積次順位公司債籌資,但此方法可認列的自有資本會逐年遞減,他支持新光金辦理現增,是為新壽最大利益著想,加上看好金控未來,他呼籲金控辦理現金增資才是最好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