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鏡週刊
▲洪男拿走蔣仁曦的600萬元保單想變現,成了破案關鍵。(圖/東森新聞提供)
余男告訴警方,他們先在蔣仁曦承租的套房隔壁租下一間房,暗自觀察蔣的生活作息,同年1月2日白天,電視又播出蔣在節目中自稱領到「還算滿意」的補償金,2人看完後,決定當晚行動,原本只是想強盜錢財,沒想到最後演變成殺人棄屍案,余男全盤托出後,洪男也俯首認罪。
2人供稱,當天晚間,洪男打電話給蔣仁曦,假意約他出來吃宵夜,確認蔣在家後,2人帶著水果刀前往蔣的住處,逼他交出提款卡與密碼,得手後,洪聯繫另1名蔡姓男子,要他開車一起將蔣押往新北市新莊一處鐵皮屋囚禁,之後由洪、余2人輪流看守,逼蔣交代其他金錢流向。蔣被囚8天,非常痛苦,最後告知保單存放位置,希望能重獲自由。
▲蔣仁曦曾上電視公開情蒐內幕,還自曝領到軍情局「還算滿意」的補償金。(圖/翻攝新聞挖挖挖)
沒想到洪、余2人領光蔣仁曦100多萬元存款後,決定殺人滅口,同年1月10日凌晨,2人騙蔣要帶他回家,卻在車輛行駛過程中,由坐在後座的余用繩索將坐在副駕駛座的蔣勒昏,最後停在高速公路高架路段,在蔣的身體綁上繩索與磚塊,把他扔到橋下。犯案後,2人積極聯繫漁船企圖偷渡,9天後,蔣的屍體浮出水面。
▲為避免屍體浮出水面,凶手在蔣仁曦身上綁了2塊空心磚。(圖/東森新聞提供)
警方調查,洪男年輕時因逃兵偷渡到中國,結果在中國犯下詐欺案,被判刑20年,服刑10多年後獲得減刑,2003年偷渡到金門,並自首回台灣;余男則是漁船船員,因走私槍枝被中國公安逮捕,坐了十幾年牢,刑滿出獄後返回台灣,2人都是在中國坐牢期間認識蔣仁曦。
▲蔣仁曦的屍體被發現時,手腳及脖子都被麻繩緊緊纏繞。(圖/東森新聞提供)
全案進入法院審理之後,洪、余2人互推責任,多次翻供,一審時,洪被判處死刑,余無期徒刑,2人持續上訴,直到2012年,最高法院認定洪、余2人互咬對方提議殺人,難以認定洪是主謀,最後將2人都判處無期徒刑,至於開車的蔡男,則被依妨害自由罪判刑3年6個月,全案定讞,畫下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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