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淇鈞/新北報導
▲超商內的ATM(非新聞事件中同台ATM)。(圖/資料照)
新北市三峽區1名陳姓男子(50歲),平常只要喝醉酒,就會脫序失控,該地區居民及警方頭痛的人物。前天(28日)下午2時許,陳男又因為喝醉酒,在中山路某家超商內的ATM準備提款,疑似操作失誤,怎麼樣都領不出錢,把氣出到ATM上,對著ATM拳打腳踢,最後不勝酒力倒地,轄區警方獲報到場,與超商店員一同檢視ATM,因ATM未受損,但有血液汙損,經超商同意由陳男賠償1200元清潔費後離開。
據了解,事發超商內的ATM被破壞時,ATM的保護機制會通報銀行,銀行客服人員透過ATM的電話要求陳男冷靜別再破壞,但陳男因酒醉直接嗆:「你報警啊!」,警方獲報到場前,陳男已經不勝酒力倒臥在地,警方到場後將陳男叫醒,因為ATM未被破壞,僅沾上陳男的傷勢的血液汙損,經警方協調,賠償1200元的清潔費用後,抄登陳男資料後讓其離去。
三峽警分局呼籲,毀損罪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千元以下罰金,而除相關刑責外,銀行仍可能就機台受損部分另提民事求償,得不償失。
★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