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附近民眾見柯男持菜刀攻擊騎士,合力制伏。(圖/資料畫面)
台北市信義區2023年7月間發生一起隨機砍人案,52歲柯姓男子酒後持菜刀,跑到馬路上隨機朝路過的機車騎士揮砍,造成3名騎士受傷,其中1人遭割頸,傷勢最重,所幸救回一命。一審台北地方法院依殺人未遂罪,判處柯男6年有期徒刑,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駁回。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柯男因生活及經濟壓力心情不佳,於2023年7月29日晚間,酒後持1把菜刀,在北市忠孝東路、中坡南路口,隨機朝路過的機車騎士和乘客追砍。一名劉姓機車騎士經過,被柯男擋下,柯男隨即大喊「算你衰!」持菜刀砍向劉男。
劉姓機車騎士為躲菜刀,重心不穩連人帶車倒地。沒想到柯男仍朝他揮砍多下。劉男奮力反抗,左頸被砍傷,事後被送醫搶救,幸好撿回一命。不過除了劉男,另還有2名機車騎士也被砍傷,附近民眾見狀,合力制伏柯男,待警方到場交由員警帶回警局。2名被砍傷的騎士分別是一王姓男子、一侯姓女子送醫治療後皆無大礙。
員警對柯男進行酒測,酒測值為0.63MG/L,不過他否認故意行兇,自稱可能因為喝了酒,導致精神混亂犯案,自己則完全記不得過程。警方訊後依殺人未遂等罪將柯男移送法辦,台北地檢署偵辦後依法起訴。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處柯男6年有期徒刑。
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認為,蔡男持有菜刀時,應可預見若朝他人頸部要害攻擊,恐發生死亡之結果,仍對劉姓騎士揮砍多次。且柯男也表示「我知道朝他(劉姓騎士)頸部砍,他死也在所不惜」等語,顯見柯男有殺人之不確定故意,辯稱非故意,並不可採。
考量柯男與劉男素不相識,僅因個人生活與經濟壓力,便持菜刀隨機揮砍,造成劉姓騎士生命法益重大危險。又考量柯男的犯後態度、素行,及已與劉男達成和解等情,原審量處6年有期徒刑並無違法或不當,柯男指原審判刑過重,並無理由,因此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