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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手機放大腿」挨罰慘噴4.7萬 他傻眼:住澳洲32年不知規定

國際中心/潘靚緯報導

胡文英居住在澳洲的二哥,因為開車時把手機放在大腿上,遭拍照取締違規,罰金多達4.7萬。(圖/翻攝自美魔女胡文英臉書)

▲胡文英居住在澳洲的二哥,因為開車時把手機放在大腿上,遭拍照取締違規,罰金多達4.7萬。(圖/翻攝自美魔女胡文英臉書)

手機已成為現代人隨身攜帶的生活必需品,但在開車時使用手機,容易分心導致發生交通事故,各國都明定開車禁用手機的法規。美魔女胡文英透露,住在澳洲的二哥,最近因為開車「把手機放在腿上」遭警方拍照取締開罰,收到罰單時他相當驚訝,驚呼自己住在澳洲已32年,竟然不知道這項交通法規,還連續2天都被罰,慘噴罰金4.7萬台幣學教訓。

美魔女胡文英在臉書發文表示,居住在澳洲的二哥因為開車時把手機放在大腿上,就被開罰1161澳幣,折合新台幣約2.3萬元,「而且是連續兩天被開罰單,罰款台幣47530元,還要被扣點數!」,由於現在是出國旅遊旺季,她提醒前往澳洲自駕旅遊的旅客,千萬不要一邊看手機導航,一邊開車,尤其現在都有路口監視器科技執法,千萬小心被罰。

胡文英指出,「澳洲對於駕駛安全很注重,如果你放在腿上面,他們會認為你隨時會拿起來看手機分心,或是認為你在講電話」。直言二哥住在澳洲32年竟然現在才知道有這一條規定,就當作是買到教訓。

根據《壹蘋新聞網》報導,在台灣開車使用手機的罰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之1條規定,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三千元罰鍰;另,機車騎士行駛於道路時,使用行動電話通訊,則處新臺幣一千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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