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Miss布丁合約期間在TikTok開直播挨告。(圖/翻攝自Miss布丁臉書)
臉書超過百萬人追蹤的網紅「Miss布丁」(本名蔣依庭)違約挨告,她與浪LIVE直播平台簽約成為「獨家主播」,合約期間卻在TikTok(抖音)開直播,違反契約競業禁止規定,浪LIVE平台因此對她提告求償216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蔣女違約,須賠償36萬元。可上訴。
浪LIVE平台主張,2021年5月27日和蔣女簽訂直播合約(個人主播)契約,蔣女從同年6月1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止為該平台獨家主播。但蔣女於合約期間內,擅自於TikTok平台註冊帳號,進行直播、露出,且參與TikTok每周排行直播活動,蔣女違約後違兩造協商未果,因此依合約內容請求蔣女給付200萬元懲罰性賠償金、律師費16萬元,共計216萬元。
蔣女辯稱,合約中雖載明僅可臉書和IG直播,但她認為抖音直播與臉書直播性質相近,應屬於不予限制的範圍,且她和觀眾互動、目的是在於增加網路聲量和粉絲人數,因此不認為自己違約。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合約中清楚載明僅臉書和IG直播例外,並不包括抖音在內,且抖音有和直播主的分潤機制,性質與浪LIVE直播平台相似,確實違反競業條款,蔣女違約屬實,判賠36萬元較為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