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毛男1次拒酒測155次無照開車進出營區,他認為考績直接被打丙等,不符比例原則。(示意圖/資料畫面)
曾任憲兵指揮部士官長的毛姓男子,曾因拒絕酒測被開單並被吊銷駕照,又因無照開車進出營區多達155次,被陸軍司令部核定不適服現役退伍。毛男不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北高行審理後認為陸軍司令部的決議並無違誤,判決毛男敗訴。可上訴。
根據判決,毛姓男子曾任憲兵指揮部一等士官長。2019年間外宿時,因拒絕酒測被罰18萬元,並被吊銷駕照。事後憲指部記1大過處分。但2020年起,毛男被發現無照開車進出營區,次數多達155次,憲指部再對毛男開鍘,記過1次處分。該年度毛男的考績被打丙等,陸軍司令部決議毛男不適服現役退伍。
毛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強調拒絕酒測部分,是發生在休假時,不符陸海空軍懲罰法規定,憲指部直接將他考績打丙等,也不符比例原則。請求撤銷處分。
不過法官認為,軍方依規定組成人事評審會評鑑,也有找來毛男及主管單位,聽取意見,並參考其考核資料,所做出的決議並無違誤,因此判決毛男敗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