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圖/記者陳弋攝影)
執業律師鄭鴻威、李明潔、楊雅涵等,涉嫌替詐騙集團成員辯護期間,利用閱卷等機會,透過通訊軟體Telegram將偵辦內容、筆錄等,回傳詐騙集團。台北地檢署年前向法院聲押禁見律師鄭鴻威等3人獲准,3人均向高等法院提起抗告,但高院審理後認3人有滅證之虞,駁回抗告。
檢調追查,2023年8月、9月間,原本便接受詐騙集團委任的律師鄭鴻威,牽線來自不同律師事務所,分別屬於台北、桃園、台中及台南的學弟、學妹們,協助詐騙集團車手等成員處理官司事務,並涉嫌利用陪同車手應訊、以律師身分聲請閱卷等機會,將偵訊及筆錄內容等,透過Telegrame回傳給詐騙集團主嫌等人,以利脫罪。
台北地檢署本月1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兵分12路搜索,傳喚鄭鴻威等6名律師。複訊後鄭鴻威、楊雅涵、李明潔3名律師被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律師林聰豪、張作詮各被以45萬元、30萬元交保候傳;律師朱一品獲請回。
北院2日深夜裁定鄭鴻威、楊雅涵羈押禁見,李明潔於3日凌晨也被裁定羈押禁見。3人提起抗告,高等法院審理認定有羈押理由及必要,今天晚間駁回抗告,3人確定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