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僑委會一名女科長4月25日晚間在永康街買晚餐時,因違停紅線遭大安分局員警取締,結果她出示名片嗆警「我的職等,可以管你們整個局」,態度相當囂張。對此,前警大教授葉毓蘭批評,連公務員都不知道要尊重法治,要尊重執法者,真的,可以不必當公務員了。
葉毓蘭說,警察如果自己酒駕、違停被取締,都不敢聲張,惦惦地拿了罰單就走,因為,如果像這樣上了媒體,不是繳罰款就可以,還得接受行政處分,而員警酒駕一律都要送公懲會,代誌可大條了。
她說,這位僑委會的九職等科長,「官是不是很大我不知道,但是官威真的不小,她開口閉口警察這種態度,如何回應人民的需求?」
「我想問的是: 這位公務員,不知道自己是公僕,還在警察面前耍官威,可知道: 就算是最基層、剛剛任官的警員,他在執法的時候,是代表國家的公權力,就算僑委會委員長違停,一樣要罰」。
葉毓蘭說,「我必須說,如果連公務員都不知道要尊重法治,要尊重執法者,真的,可以不必當公務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