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仲丘/台北報導
▲北市去年食藥違規廣告,共開罰5432萬(圖/北市衛生局提供)
北市衛生局今(19)日公布2023年度的違規廣告查緝成果,衛生局統計,去年度針對食品、藥品/醫療器材及化粧品違規廣告共開罰561件、裁罰5,424萬元。當中遭開罰件數最多,違規件數達14件,為七寶創意有限公司的商品「拉蓓『暖宮精萃飲』」,由於宣稱療效,遭罰380萬。
北市衛生局今(19)日公布2023年最新的違規廣告查緝成果,針對食品;藥品;醫療器材及化粧品違規廣告共開罰561件、裁罰5424萬元。其中食品395件,裁罰金額3,219萬元(59.3%)金額最高,藥品/醫療器材佔39件、裁罰1,378萬元(25.4%)居次,化粧品127件、裁罰827萬元(15.3%)位居第3名
▲北市去年違規前三名廣告(圖/北市衛生局)
衛生局統計,累計罰鍰最高的前三名廣告,第一名為1名為「七寶創意有限公司」的「拉蓓『暖宮精萃飲』」,違規廣告字句擷取為「所謂的『宮寒』,就是代表子宮附近的血管不流通,如果長期不理會,除了會嚴重經痛,還可能導致月經失調、加速老化等問題。子宮在女性體內,負責多種重要功能,子宮動脈則負責將血液送入子宮,當這兩條動脈出現血液流動受阻,就引起宮寒」,由於食品廣告詞句涉及醫療效能,共有14件違規,累計廣告罰鍰達380萬元。
罰鍰累計第2名為「中華海洋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的「Hi-Q 褐抑定小分子褐藻醣膠」,也是食品廣告詞句涉及醫療效能,宣稱「為什麼它可以有消腫瘤的效果⋯我們知道腫瘤是一個⋯發炎反應⋯是發炎產生的東西⋯有消腫瘤的一些作用⋯它把發炎反應降低之後⋯把這個腫瘤⋯就是把它給改善」共累計5件違規,累計廣告罰鍰250萬元。
罰鍰累計第3名為「八馬國際事業有限公司」的「利保肝(利保肝膠囊70毫克【衛署藥製字第031910號】)」產品廣告,由於產品廣告與藥品廣告核定表內容不符宣稱「有效降低⋯肝纖維化⋯酒精 性肝炎⋯脂肪肝⋯肝硬化⋯」,共累計4件違規,累計廣告罰鍰達136萬。
而從違規廣告媒體分類統計分析,網路445件(79.3%)最多,其次為電視共57件(10.1%),宣傳物(立牌、看板、海報、傳單)34件(6.1%)居第3。進一步分析網站違規廣告,以公司官網275件最多、裁罰金額2,555萬元,另針對社群媒體進行分類統計,Facebook 42件、裁罰399萬元,Instagram 28件、裁罰233萬元,YouTube 8件、裁罰186萬元,Line 4件、裁罰117萬元,TikTok 1件、裁罰8萬元。
北市衛生局進一步分析,違規食品廣告以宣稱提升免疫力類佔第1位,共62件(15.7%),其次為宣稱皮膚美容類58件(14.7%)及宣稱減肥瘦身類51件(12.9%)居第3位。
違規化粧品廣告以宣稱促進細胞活動或膠原蛋白增生類佔第1位,共30件(23.6%),其次為消炎、消腫類共29件(22.8%),除皺、除紋類宣稱共27件(21.3%)居第3位。
北市衛生局表示,食品廣告涉誇張不實、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可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或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化粧品廣告涉虛偽誇大或醫療效能,得依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10條規定,可處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或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藥品廣告未經核准或與核准內容不符,依違反《藥事法》第66條規定,可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醫療器材廣告未經核准或與核准內容不符,依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第41條規定,可處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此外;非藥品若宣稱醫療效能,依違反藥事法第69條規定,可處6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非醫療器材若宣稱醫療效能,依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第46條規定,可處6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呼籲業者不要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