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人妻在丈夫坐牢期間出軌。(示意圖/翻攝自Pakutaso)
苗栗一名男子阿華(化名)10年前因性侵小姨子被判入獄,其妻在阿華入監服刑期間出軌,阿華因此對小王提告獲賠10萬元。不久後妻子以妹妹曾遭阿華性侵為由提出離婚訴訟。法院審理後判准,阿華入獄前曾是一家監視器設備行的老闆,月收入約150萬,出獄後每月收入3、4萬元,因此判阿華必須負擔未成年子女每月9000元生活費。
判決指出,判決指出,2014年11月8日晚間,阿華與妻子、小姨子及另2位親友在住處喝酒。翌日凌晨2時許,阿華見妻子及親友陸續離開後,趁機猥褻、性侵喝醉的小姨子得逞,妻子得知此事後,憤而向親友表示「決定離婚」,並與親友共同協調阿華和妹妹簽下百萬和解切結書。
阿華的妻子事後又認為不是男方單方的錯誤,還把切結書已搞丟,小姨子因此對阿華提出性侵告訴,法院審理後依乘機性交罪,判刑4年2月。阿華於2018年10月入獄,2021年8月間假釋出監。阿華入獄期間妻子出軌,阿華出獄後對小王提告求償,不久後其妻也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阿華的妻子主張,丈夫性侵了她的妹妹,且導致妹妹後來輕生過世,讓她遭受家人異樣眼光與責備。丈夫入監服刑後夫妻感情疏離。阿華則辯稱,當年是小姨子裝醉藉機擁抱、親吻及撫摸他,並遭誣指性侵,且小姨子的死因也與他無關,妻子外遇才是感情破裂的主因。
法官審理後,認為雙方婚姻裂痕已深,已到無法挽回的地步,判准離婚。審酌阿華入獄前曾是一家監視器設備行的老闆,月收入約150萬,出獄後每月收入3、4萬元,判阿華必須負擔未成年子女每月9000元生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