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02/26 15:04 發稿 |15:27 更新 :新增影音 】
▲女網紅自稱小孩被偷抱,不過三人實際上認識。(圖/翻攝畫面)
抖音網紅「泳琳姊姊」日前宣稱在台北市推著嬰兒車帶未滿1歲的女兒外出時,有陌生男子動手摸女兒,一度還將女兒抱起,氣得她與弟弟直接在街頭與對方理論。台北市警方信義分局獲報後展開調查,經調閱監視器證實該影片為造假,畫面中的男子根本是拍攝團隊成員,三人還在街頭有說有笑,今已通知「泳琳姊姊」及影片相關人員到案說明。
「泳琳姊姊」上傳影片內容為,身穿黑衣的男子將她放在嬰兒車內的女嬰抱起,她發現後上前將女嬰抱回,並質問對方為何要這麼做?男子稱因生不出小孩,看到小孩很喜歡才動手,「泳琳姊姊」則是斥責對方不能這樣做,要抱小孩應先詢問父母,並表示沒有任何一個家長喜歡有陌生人隨意碰孩子。男子期間一度要求「泳琳姊姊」的弟弟不要拍攝,營造「小孩被偷抱」為真實事件的假象。
▲女網紅自稱小孩被偷抱,不過警方查出實際上是自導自演。(圖/取自抖音)
影片發布後引發民眾憂心,有眼尖民眾認出地點為信義區東興路,記者求證台北市警察局信義分局,警方稱並未獲報,經進一步調查,發現影片為影片拍攝者創作團隊自行拍攝,根本沒有小孩遭偷抱等情事,影片中的男子則是團隊工作人員。
▲一行人在路上有說有笑。(圖/翻攝畫面)
事件發酵後,女網紅已將影片刪從抖音刪除,然而她公開的IG還留有轉發影片的限時動態,自導自演PO文「最討厭別人不經過我同意摸我的小孩,誰知道你的手有沒有乾淨,傳染力這麼高,生病你要負責嗎?還有直接抱走的!直接爆炸」,實則只是為吸引流量,甚至讓未滿周歲的女兒出鏡。
▲女網紅的弟弟也是拍攝成員之一。(圖/翻攝抖音)
信義分局今天調閱監視器發現,穿著黑衣的男子、女網紅、女網紅的弟弟三人在街頭聊天有說有笑,顯然原本就認識,而影片拍攝時間為2月23日下午2點左右,由於該影片並無加註任何字幕標示為「創作者自行拍攝影片」,警方認定拍攝者行為涉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5款: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已經電話聯繫上該女及相關人員,並通知到案說明。
▲女網紅在IG上營造「堅強媽媽」的形象。(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