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蕭宥宸報導
▲放火深夜到青青家休息,被對方男友誤認戴綠帽。(組合圖/翻攝自IG)
YouTuber「放火」李育群2020年參加派對後,前往網紅「青青」吳雲青家過夜,青青當時的前男友陳昰勳以為被戴綠帽,和友人蔣家豪恐嚇放火「剁手指、砍手腳」,逼他拍裸照、簽30萬本票,「放火」父親搬25萬元現金救人,陳、蔣才願意讓放火脫身。但放火事後發現裸照被外流,提告陳、蔣求償175萬元。高等法院日前開庭維持一審判決,陳、蔣2人確定要賠放火100萬。
▲事件爆發至今3年多,青青已逐漸淡出大眾視野。(圖/翻攝自IG)
陳、蔣2人因犯恐嚇取財及外流猥褻影像等罪,各被法院判1年1月、8月徒刑定讞。而民事部分,法院一審判決陳、蔣要賠放火100萬元,且要銷毀裸照原檔,可上訴。陳昰勳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
根據高等法院判決書,陳男表示,他發現女友青青跟放火深夜共處一室,行為舉止親密,本來只是想給放火一個警告,而花錢消災是放火自己提議,並沒有恐嚇勒索的意圖。至於放火裸照被外流,他之所以會傳給朋友,想要保存放火介入他人感情的證據,沒想到朋友會轉傳到其他群組。
▲放火確定獲賠100萬元。(圖/翻攝自IG)
陳男還說,放火事後將事業重心轉移到實況平台Twitch,才會讓YouTube頻道流量降低,且網友留言大多是鼓勵、正面評論,放火本人也常在直播時自我調侃這件事,認為案件對放火名譽侵害有限,認為賠償金額應該減到5萬元。
法官審理時認為,陳男懷疑被放火戴綠帽,不用理性方式解決,而是恐嚇、拍裸照等,且在拿到恐嚇得來的金錢後,還保存並外流放火裸照,侵害放火隱私權、名譽權,如今又片面解讀放火受害情形有限,因此不採陳男主張駁回上訴,不得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