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CTWANT
▲海委會表示,考量海巡人員執法環境特殊,將籌補密錄器及建置全時360度監視錄影設備,並提前於2024年完成編裝率100%目標。(圖/CTWANT)
陸籍快艇翻覆案持續延燒,由於執法過程中,迫於高速及海浪影響,執勤人員來不及拿取蒐證器拍攝,導致事后無法提供有效證據,引發雙方各説各話之囧境。對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排定下週一(4日)進行專題報告。海巡會表示,將專案籌補密錄器及建置全時360度監視錄影設備,提前於2024年完成密錄器編裝率100%目標。
一艘中國大陸籍快艇日前越界到金門海域捕魚,爲躲避海巡署的查緝加速逃離,不料翻覆釀2死2生還。生還者被救起返回中國大陸後向當地媒體透露,乘坐船隻急轉彎不會翻船,翻覆是因爲遭到台灣海巡艇衝撞頂翻,掀起輿論戰。中方代表團與海巡署2日將進行第13輪協商,目前針對事后處理方針仍在洽談中,尚未對外發表任何共識。
海委會表示,依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大陸船舶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我禁止、限制水域,本案該快艇除有越界、拒檢事實,且屬「三無船舶」,本為兩岸協同執法共同取締對象,雙方對該類船舶均會加強取締,海巡署取締於法有據。至於執勤同仁未及蒐證乙情,因有司法機關調查及相關人證與物證,仍可還原事實。
海委會指出,中國海警局於2月18日午間宣布在金廈海域執行巡查行動,中國海警等2艘即於隔天19日16時許針對航經限制水域外之國籍「初日號」遊輪進行登檢,對我方施壓意圖明顯。對此,海巡署將會持續密注當地海域情勢,秉持「依法執行、不升高衝突」等原則,妥適應處海上狀況。
海委會也提到,因海巡署CP艇未配置全船監視系統,自發現越界陸船蛇行、開始廣播、趨近到快艇翻覆,前後約5分鐘,執法過程中因高速追逐狀況,船身受海浪影響劇烈晃動,海巡人員須高度專注維持平衡,致該名負責蒐證人員未即拿取蒐證器材(手持式攝影機)完成蒐證程序。為避免類案再生,將專案籌補密錄器及建置全時360度監視錄影設備於CP艇,確保蒐證作業完備。
海委會强調,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於2019年決議,考量海巡人員執法環境特殊,建議海巡署應於二個月內研議配發密錄器予基層人員,期間雖陸續籌補1358台,惟目前配發所屬使用密錄器,未採用執勤人員每人一台方式配發,未來將改採每人一台方式配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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